第27章 回长安_最强基因提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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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回长安

  程处默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个媳妇。要是他知道,历史上最有个性的高阳公主成为他的女人的话,他也不知道是高兴,还是该悲伤。到达岭南的第四天,护卫们,都已经陆陆续续回到营地中了。程处默,就让其中一部分人,带上从林邑掠夺过来的粮食,和从天竺,抢劫过来的黄金,先出发去长安了他自己则要等到一个月后,粮食收割完毕,才和冯盎一起返回长安,冯盎刚好要,去朝拜李世民。再加上这次岭南的,水田开发,稻种的耕种,培育,他都是有大功的。这次和粮食一起进长安,刚好一,可以向李世民表忠心。二,又可以像李世民,要功要赏。这次的大功劳估计,能让他上国公之位,毕竟原来他已经是郡公了。

  日月轮转,不觉中,一个月时间已经过去了。稻田里,水稻,结着满满的稻穗,全部都被压弯了腰,收获的时节到了。冯盎发动当地百姓帮忙收割,承诺以后,分田,分稻种。当地百姓的收割热情,也就非常的高涨了。才几天时间,就和林邑的奴隶一起,把100万亩田的水稻,给全部收割完毕了。最后得到稻米,400万石。除了留下10万石的种子以外全部分批装船,运往长安。

  唐朝时,北方种植小麦,就算是良田,产出,不过每亩三石而已。而这边的高产稻种,一年可以种两季,每季一亩可以产四石。如果在整个长江以南全部推广开来,这个高产良种,就算大唐人口一个大爆发,翻了两倍的话,也能养活了。对于是否能养活大唐百姓,这个问题,程处默是不关心的,因为,在印度次北方,还有一个恒河平原,在等着他去征服呢。只要征服了那边,奴役当地人,种植水稻,那么粮食多得根本吃不完。整个大唐所有良田加起来,不及恒河平原的一半。而其余的则是贫瘠的山地,荒漠。虽说大唐地大物博,但是跟可耕地面积,的确是不及其他地方。这天程处默和冯盎,跟着运粮船队,一起出发了。一路顺风顺水来到扬州,改换内陆的小船,前往洛林市。沿途的百姓看到一船船的粮食都非常的开心。自此,在百姓中,流传着一句话,岭南熟,天下足。岭南再也不是百姓中的不年之地,而是真正的天府之国,鱼米之乡了。估计这也会造成一波人口的南移。冯盎要是知道这些,估计会笑歪了嘴。唐朝时,岭南的汉人本身非常的少,大多都是10万大山中的百夷人。这些人毕竟王化较晚,不服教化,管理起来非常的不方便。要是有大量的汉人迁移,则冯盎,其下,治理也更加方便。

  粮食,送到,洛林市的时候,大部分,就地放在洛林市的官仓。一小部分,装车,送往长安。这毕竟是第一次收割的粮食,要送往长安给李世民看看,这是有象征意义的。

  一个大型车队就这样咯吱咯吱的,慢慢的向长安进发。到达长安时,已经开始飘起了雪,凛冬,来了。

  程处默看着大雪,诗兴有感而发。

  “北国风光,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,望长城内外,惟余莽莽,大河上下,顿失滔滔。山舞银蛇,原驰蜡象,欲与天公试比高,须晴日,看红装素裹,分外妖娆。

  江山如此多娇,引无数英雄竞折腰。惜秦皇汉武,略输文采。魏宗晋祖,稍逊风骚。一代天骄,颉利可汗,只识弯弓射大雕。俱往矣,数风流人物,还看今朝。”程处默拿出太祖的诗词拿来装逼。

  “好诗好诗,如此,大气磅礴。处默贤侄,文采不凡呐”冯盎夸赞道。“不敢当,不敢当,一般一般长安第二。”程处默摆了摆手,说道。

  “哦,长安竟然还有文采,比你还好的人。”冯盎问道。

  “当然有,那就是我们伟大的陛下呀。”程处默隔空,拍了一记马屁。

  “朕的文采可没有你说的那么好。”这时,旁边传来一个声音,原来李世民已经在城门口等候了。只是程处默刚才光顾着装逼,没有看见罢了。

  “陛下文采天下第一,是众所周知的。”程处默不着痕迹的又一记马屁拍了过去。

  “好啦好啦,赶紧回去看看你的爹妈吧。你小子别的没学好马屁倒是拍的挺溜的。记得明天来上早朝。”李世民,笑骂道。

  “嘿嘿,那陛下我就先回家了。”程处默说完,就打马向卢国公府骑去。

  “哎,那小子走了,冯爱卿,走,陪朕喝杯酒,聊聊关于这个高产稻种的事儿。”李世民转头对冯盎说。

  “遵命陛下。”冯盎躬身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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